·多玩全站推荐·
最近火爆专区:地下城与勇士
日前,韩国釜山地方法院刑事5部对近日在韩服《天堂》中现金买卖游戏币的金某(32岁)和李某(32岁)下达了罚款500万韩元(折合人民币约为3.5万元)和300万韩元(折合人民币约为2.1万元)的略式判决书。
据釜山地方法院称金某和李某因在去年5月16日-7月6日期间,通过韩国itembay、itemmania等游戏物品销售中介网站以低于市价10%的价格购买韩服《天堂》游戏币后,以更高价格出售获取差价被起诉。据悉金某和李某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进行2000次以上的交易,总交易额达2亿3400万韩元(折合人民币约为166万元),并获得2千万韩元(折合人民币约为14万元)的利润。
普通网络游戏的现金交易被罚此次属于首例。此项判决以今年1月修改的韩国“游戏产业振兴相关法律”上的“对通过游戏获得的有、无形产物进行现金出售或买入的行为进行限制”为依据。
对此次判决结果,金某称“文化观光部和法院针对该部分给出解释不同使得我受害”,并要求釜山地方法院进行正式判决。韩国文化观光部曾在去年2月召开的游戏产业振兴相关法律听证会上宣布,游戏币现金交易限制对象为卡牌类赌博游戏游戏币,打币工作室(利用非法软件以公司的形式生产游戏币)生产的游戏币。金某主张自己并没有开设打币工作室打钱,只是进行了普通的个人交易而已。
而对于此次判决结果,韩国文化观光部的一位相关人士称,被告被认定是为了营业进行游戏币的买卖,并非个人交易。毕竟涉及到从事游戏产物现金销售行业,所以此次判决结果还是比较合理的。
相关链接:








